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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办关于安全资料报送情况摸底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作者:本站编辑|发布时间:2006-02-28|浏览人次:1923 返回
通    知

 

各公司、项目部及相关部门:

(一)为更好地协助完成安全资料送审工作,我办特对有关情况进行摸底清查。请各工程相关管理人员如实填写附表,暂不能提交的资料请详细说明原因。表格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请由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于2006年3月1日前交至质检部安全文明办。

(二)今后工作中,各公司项目部及相关部门接到安全自查通知后,应由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项目部自查,项目部将自查报告交至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核查、汇总后再递交至我办。

安全自查报告内容须真实、全面、详细,如经我办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反映到自查报告中,我们将对相关部门、责任人、管理人员予以相应处罚。我办也将及时、客观地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三)请各公司、项目部确定安全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各项目部安全员,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提交至我办。

我办以后下发的书面通知等,将同时在公司网站予以公布。各公司、各部门递交的自查报告等资料也可通过E-MAIL方式提交(发送后请电话通知我们)。

电话: 荆武13349889944(部门主管)

窦鹏13397122595(现场检查等工作)

张琴13487099903(资料相关等工作)

E-MAIL:hyszzjb@whhysz.com

 

请下载相关表格。

 

武汉市汉阳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质检部

安全文明办公室

200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