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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届汉阳市政建设集团公司“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原创文章|作者:本站编辑|发布时间:2012-04-18|浏览人次:1285 返回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公司“四比一创”活动的开展为宗旨,为进一步倡导勤奋务实、建功立业的时代精神,彰显汉阳市政青年的青春风采,树立汉阳市政青年人典型楷模形象,激励广大汉阳市政青年人以身边的先进为榜样,为市政行业的发展繁荣奉献青春力量。结合汉阳市政建设集团公司实际,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开展 “汉阳市政建设集团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特制定本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评选条件
  1、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年限不限。
  2、热爱祖国、热爱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吃苦耐劳,勤奋工作,具有优秀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4、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在公司改革发展的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公司中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作用,为推动公司两个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5、乐于奉献,忠诚于企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风正派。
6、获得市、区各项荣誉者优先考虑。
二、评选委员会
成立汉阳市政建设集团“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附后),组委会同时负责审议和评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群团办公室)以及分公司办公室,负责评选“十佳青年”活动的具体实施,各分公司设专人负责有关工作。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汉阳市政建设集团公司“十佳青年”评选活动分为候选人推报、选评并公示、公告结果、表彰奖励和事迹宣传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候选人推报(4月9日-4月15日)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均可向评选组委会推荐预备人选,个人也可以自荐,分公司办公室统一收集申报材料,申报所需材料附后。
名额:一、二、三、四、机关支部各6名,五公司2名。
第二阶段:选、评结合产生“十佳”青年并公示(4月16日-4月20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候选人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组委会将采取网上投票或流动票箱形式,对32名候选人进行投票,再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共同商议产生“汉阳市政十佳青年”,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组委会酌情处理。
第三阶段:公告结果(4月21日-4月28日)
公示期结束后,由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召开评审会,通报“汉阳市政第二届十佳青年”评选结果。
第四阶段:表彰奖励(5月)
拟在2011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进行表彰,举行颁奖典礼,评选结果将通过《汉阳市政报》、汉阳市政网站向全公司公布。
第五阶段:事迹宣传(系列报道延续至下半年)
制作十佳青年事迹专题展板,在《汉阳市政报》、汉阳市政网站上进行系列报道,挖掘部分优秀青年事迹在更高层次媒体进行深度报道,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舆论氛围和青年人才成长环境,带动全体广大汉阳市政青年人以身边的先进为榜样,努力学习、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建功成才。
四、评选要求
1、提高认识,迅速行动。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团组织接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充分挖掘、踊跃参与,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参与面和影响力,在生产、经营、管理一线的青年中强化宣传力度,在本单位营造“评先进、学先进”的良好氛围,努力把评选活动作为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员工的重要途径。
2、 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集团各部门、各分公司在推荐中务必全面、客观的了解被推荐人的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积极慎重的态度,按时保质保量的把推荐工作抓好。
3、 推报的候选人材料在1000字左右,要求抓住典型,事迹突出,并于201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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