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

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
来源:原创文章|作者:刘飞虎|发布时间:2021-04-07|浏览人次:3293 返回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其中对党员享有的权利给予了细化说明,为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深刻理解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增强行使党员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势决定任务,任务决定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这是唯物主义实事求是的根本工作方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都准确地分析了中国当前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指出了当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式。中国在共产党领导下,经历革命、建设和改革阶段,已经从站起来、富起来走向强起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我们党员的要求也不同。革命阶段,是军事斗争为主,对党员主要是要有军事的素质;在建设、改革阶段,主要是经济、科技、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素质;而现阶段,党确定改革的总目标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我们党员来说就是要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多做贡献,所以要增强积极行使党员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培养积极行使党员权利的内在动力。《条例》明确指出,“党员应当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向党组织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遵守纪律规矩,正确行使权利。”中国自古就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每个党员对党都要有主人翁意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从自己做起,从所在党组织做起,加强政治建设,提高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全面领导所在地区和领域各项工作的能力。

      三是增强民主素养,积极营造行使党员权利的文化氛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性,自觉地把民主素养作为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作为一门领导艺术来掌握。”在新时期,对党员的民主素养更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领导干部缺乏民主素养,就不会支持和保障普通党员行使权利,就走不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普通党员缺乏民主素养,就不会积极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履行对党的责任,推进党的各级组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四是增强斗争精神,补足积极行使党员权利之钙。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的根本要素是坚持真理、敢于斗争。“四个伟大”战略布局,“伟大斗争”是第一位,没有斗争,其他都不会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说,“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条例》规定,“支持和鼓励党员发扬斗争精神,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所以要不断增强斗争意识、培养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在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展现我们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风采。